【消防】实施乡镇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的意义及途径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成果显著,城镇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神生活要求进一步提升,各类小手工作坊、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大量出现,人口密度不断加大,伴随而来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也大量增加。近年来,城乡一体化地区火灾呈现多发势头,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也逐年上升,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和消防安全基础薄弱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城镇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充分整合基层消防力量,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提高乡镇火灾防控能力成为了城市化进程中消防建设的迫切需要,现就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推进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乡镇火灾防控能力谈几点个人建议:
一、当前乡镇消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消防工作职责分工不明确,消防工作进展缓慢。
目前,在法律规定上,乡镇消防工作只有一些法律效力很低,相对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对乡镇一级的消防工作职责不明,监督责任落实得不到位。同时,基层乡镇领导多数只注重经济快速发展,轻视消防工作的跟进,甚至一些单位还存在消防工作只是消防部门的事情,与自己无关的模糊错误认识,忽视消防工作建设,最终导致“工作被动,你推我动,不推不动”的现象。
(二)现役消防队站建设严重滞后,灭火力量严重缺乏。
据了解,在某消防支队下辖仅有三个执勤中队,每个中队的辖区太宽,灭火战线太长,有的辖区距达一个小时以上的车程,一些乡村车程高达几个小时。火灾发生时,根本无法及时赶到,致使火灾造成的损失扩大。
(三)缺乏专门的消防机构和人员,消防工作问题突出。
在该消防支队管辖范围内,仅有三个企业设有专职消防队,并且都是上个世纪90年代配备的消防车辆,同时所配器材都是一些太常规的器材,很难满足当前火灾形势需要。其余偏远的乡镇政府没有设立专门的消防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基层乡镇消防工作长期处于“无人管、无人抓、无人牵头、无人落实”的被动局面,上级的各项布置和要求难以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工作务虚、失控漏管等问题突出。
(四)政府消防工作管理机制缺乏,监管力度不到位。
一些乡镇片面追求经济建设政绩,对镇上新建手工作坊和厂矿的消防监管工作仅仅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有的甚至不问不管,各职能部门相互间的配合意识不够,在涉及辖区单位消防检查上,工作协调不够顺畅和默契,没有形成合力,没有形成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部分派出所民警消防法规掌握不够,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
作为乡镇消防工作的主要力量的公安派出所,还担负着治安防范、社会管理等多项职能,在消防工作的开展上无法投入大量的警力和时间。同时,部分民警对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掌握不熟练,不会管、不愿管、没精力管现象明显,监管职能部门力度差。
二、加强乡镇消防工作建设的建议。
做好基层消防工作,关键要有基本的消防力量做保障。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推进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大力推行乡镇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乡镇火灾防控能力。
(一)推进乡镇消防力量建设。按照“专群结合、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一队多能”的原则,在本镇人员挑选合适人选,协调公安现役消防部队进行消防培训,成立消防安全巡防队伍,在大街小巷、道路沿线开展昼夜巡逻,认真履行查纠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宣传教育群众、报告消防动态等职责。并为消防安全巡防队配备小型多功能消防车或设有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灭火器、水枪、水带的巡逻车、摩托车等,使其充分发挥在发现和扑救初起火灾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消防工作志愿者,充分发挥辖区群众自身力量,不断巩固消防安全工作群众基础。
(二)推进乡镇消防安全社会组织建设。倡导乡镇设立以主要职能部门领导、重点单位法人代表、教育部门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如防火安全委员会等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完善落实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本乡镇消防工作建设重大问题。同时,各乡镇可以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社区(村)主任为成员的消防安全督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本地消防工作建设。
(三)推进乡镇消防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以多种形式不断壮大基层消防作战量力建设。一是有条件的,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作战实力。如江北辖区鱼嘴镇可依托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设立消防监督办公室,并明确一名干部专职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组织专职消防队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政府编制允许的,如五宝镇和复盛镇,可以参照安监办的建设模式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专职承担本级政府消防工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协调职能,并全面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协调辖区内重点单位消防力量实行合署办公,比如可在现有编制中设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协调辖区企业专职队的训练和日常管理,开展好本单位及单位两公里范围内的镇消防安全工作。
(四)推进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管职能建设。公安派出所民警具有熟悉辖区民情、深入人民群众的优势,大力推行公安民警消防监管职责,是切实提高专兼职民警消防业务素质,强化乡镇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途径。要大力推行派出所消防监督、消防例会、消防培训和社会消防责任告知等制度,将“城中村”、“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纳入重点监管视线,督促民警实施有效监督,杜绝漏管失控。进一步明确民警的消防职责,将消防管理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和消防执法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安排。同时,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有计划、分批次地加强对公安民警的消防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安民警消防监管履职能力。
三、乡镇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建议。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机制的建设,要以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亡人损失为根本,不断完善乡镇消防安全工作精细管理,实现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晰化、消防安全检查经常化、消防巡防一体化、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设施配置标准化、消防管理精细化的“六化”工作目标,形成“三防范、两落实、一主抓”工作机制。
(一)“三防范”强根固本,不断夯实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建设。
一是要加强人力防范。不断强化对巡防队员、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等专兼职社会消防力量的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力量发现火灾隐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并加强对社会从业人员和辖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是要加强物力防范。监督社会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设置和配备各类消防器材,并对配备的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完整好用。同时,要设立专门政府人员熟悉辖区内消防水源,在火灾发生时做好参战消防力量的取水引导工作,确保消防水源的可靠性。
三是加强技术防范。推行消防安全工作技术防范措施是适应新形势下消防安全工作需要的重要途径。各级乡镇府充分引进和利用科技手段和先进技术设备,不断提升基层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在行政村推广使用“手机大喇叭”、户户联防报警方法;在重点单位推广使用独立式报警探测装置、漏电保护措施等先进技术措施,提高火灾事故的处置效率,用科技的手段减低火灾风险。
(二)“两落实”建制明责,全面提升乡镇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一是乡镇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乡镇政府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社会企事业单位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工作相关要求,逐级、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机制,积极主动深入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工作标牌化管理,不断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广大人民群众法定义务落实。乡镇政府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履行维护消防安全、爱护公共消防设施、预防火灾、火灾报警和参加有组织火灾扑救工作法定义务的教育,促使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消防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消防志愿者服务建设,进一步满足伴随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不断提高的消防安全工作需求。
(三)“一主抓”形成合力,构建全面覆盖的乡镇消防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网络。
政府要逐级、逐部门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促使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力量整合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推进各乡镇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督促和监管行政村依法履行防火工作职责和对村(居)民集中消防安全教育责任;督促和监管乡镇工业办、教育办等等充分发挥归口管理作用,促使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和监管公安派出所民警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执法监督主体责任,严防失控漏管。从而推动乡镇政府加强“面”上领导,推动行政村落实“片”上监管,推动行业办做好“线”上防控,推动派出所做好“点”上管控。形成“政府主抓、部门联合、专人负责、群众参与”的基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流水线”,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火灾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