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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消防提示:五一小长假市民应注意的四点消防知识

行业资讯sanyingjy2015/4/30 8: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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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市民无论是选择居家还是外出旅游、跋山涉水,场所人员密集,致灾因素明显增多,易引发火灾事故。为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季节火灾特点和规律,专门发布消防安全知识四提示,提醒市民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共创平安祥和的消防安全环境。

春夏之际火灾高发 要注意安全用电

当前正值春夏交替之际,天气多变,引发火灾的潜在因素增多,市民需加强对家中电线线路和家用电器的检查;对于出租性质的民房和公寓,房东和租客需在消防安全意见上达成一致,建立和落实安全用火用电制度。

家中留有老人或小孩的,要提醒老人不要卧床吸烟,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并告知他们应急呼救电话或联系方式。

电器引起的火灾高发,要安全用电,不乱拉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气设备和线路,出门时要关掉电源。

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

此外,节日期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章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

提前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乘车出行不携带危害品

出行前仔细检查家中燃气阀门、灶具开关、电器开关是否关闭,特别是停电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再出门,以防复电后发生意外。

自驾车旅游出行前,要提前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对油路、蓄电池接线柱及电气线路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短路。车辆停放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在仪表盘上放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灭蚊剂等受热膨胀后易引起火灾的易燃易爆物品。为了您的安全,驾驶人应按照

规定车速、核定载客(货)行驶,切忌超速、超员、超载。驾驶人每驾驶车辆3-4小时至少应停车休息20分钟,或者与其他同车的驾驶人轮流驾驶,及时消除疲劳。

儿童乘车应坐在后排座上,有条件的要配备儿童专用安全座椅,减轻车辆在紧急制动或发生事故时对儿童的伤害。

驾车时请勿拨打或接听手机,尤其不能阅发短信。

若您和家人选择乘坐汽车、火车这类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要在车厢内吸烟,要留意灭火器、安全锤和安全出口位置。

不携带汽油、煤油、酒精、油漆、可燃气体等危险化学品乘坐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

登山提前做好线路攻略 每小时速度不超过5公里为宜

游玩时,不动用明火,不随便吸烟、乱扔烟头,不在山上野炊生火,防止引发火灾。

出发前应考虑到达地的海拔变化引起的温度差异(海拔平均每升高100米温度下降0.6度),还应注意预防突发阴雨天气,因此在服装装备上需注意保暖和防雨。登山应提前做好线路攻略并备好地图、指南针等。如果在登山途中迷路,最好的方法是原路返回,不要一直往前走或者试图另找新路。

登山时,在前15分钟应降速缓行,给脚踝和膝盖一个适应山路的过程。尤其在季节交替时,身体需要更多的适应时间。登山最好以每小时不超过5公里的速度为宜,途中可适量补充饮水、根据个人情况注意休息,不要逞强。

上山应控制速度,因为高度的上升会增加心脏的负荷,致使心率加快、心脏氧耗量增大,下山更不应走太快,否则会对膝盖造成很大冲击,还可能拉伤肌肉。

在陡坡行走时,最好走“之”字形路线减低坡度。如遇抽筋或扭伤应立刻就地休息,若伤情没有好转应及时就医。

涉水先熟悉场所环境 饭后最好过1小时下水

若在江、河、湖、海游泳,则必须有伴相陪,不可单独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

在游泳时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下水时切勿太饿、太饱。饭后一小时才能下水,以免抽筋。在游泳时,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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