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筑节能必须跨过“三道槛”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推广槛”。“十一五”规划之初,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下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方案中对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设定了明确的目标。为了推动这一计划的顺利进行,国家在财政上给予了不小的补贴力度,但这对于我们来说还远远不够。据统计,我国既有建筑为400亿平方米,按照住建部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制定的2012年节能改造1.9亿平方米的高速度(“十二五”总体改造目标为5.7亿平方米)计算,全部既有建筑改造就需要200多年的时间。所以,相对既有建筑庞大的基数,如果仅靠国家由上而下的扶持推广,此项工作的路还相当遥远。
对此,笔者认为,解决方案有三:第一,将原先统一的补贴改为弹性补贴制度,补贴系数可以按照家庭收入状况适当调整,采取阶梯状的补贴系数,这样可以节省出更多的补贴资金投入到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补贴;第二,将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纳入到国内“碳交易”的体系中来,尤其是高耗能企业,可以用“碳交易”的方式冲减其碳排放额度;第三,开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由下而上”的通道,对于有改造意愿但没有被纳入政府节能改造范围的住户,可以自己先行进行节能改造,而后按年度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对于此类自发的改造,国家可以适当加大补贴系数。
建筑节能施工的“监管槛”。按照每年18亿平方米的新建房屋算,就算十之八九都完全达标,但是仅有的十分之一的“漏网之鱼”就能完全吃掉上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成绩。目前,建筑节能监管依然靠层层上报数据的方式,即便数据真实,也有保量不保质的情况掺杂其中。
2009年央视大楼火灾、2010年上海教师公寓火灾这两次恶性事故给大众留下了难以弥合的创伤,两次事故都与外墙节能施工有关。对此,笔者认为,对策有二:第一,建设有效的监督体系,打破层层上报的老套路,利用当下网络技术优势,取消中间环节,让第一手数据直接上报;第二,将业主代表纳入到监督体系中。业主是房屋最终的使用者,让业主代表参与到房屋规划、选材、施工及验收等环节中,对于加大新建建筑节能实施的力度是一个极为有效的办法,验收环节甚至可以实行业主一票否决制。
大众对建筑节能的“认知槛”。对节能方案的认知不仅包括了大众对建筑节能重要性的认知,而且还包括了对于一些必要的节能材料的知识、节能施工工艺的了解。事实证明,大众对于许多已被证明科学有效的节能方案尚存在诸多偏见,而仅仅用几个公益广告语更无法打动大众固有的习惯和偏见。以地暖为例,由于使用时只加热炉内部分空间的空气,节能性是地暖的一大突出优势,但是许多用户体验后抱怨地暖“太干、太热”而拒绝采用地暖。其实,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不恰当的使用方式。对此,我们可以向以严谨而著称的德国学习。在德国,推广节能方案时有两点尤为关键:第一,广泛性的宣传,其宣传对象囊括了业主、投资者、银行等所有相关方,无形中提高了整个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第二,组织并实施示范项目。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利用示范项目来展示节能建筑和改造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果,这些成果将极大地促进建筑标准的推广和大众对于节能的认知深度和广度。(作者 何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