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河南日报:国家电监会支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
9月2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国务院出台支持我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一周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近日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电力监管机制和方式,使电力监管更好地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在支持河南省电力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河南电源建设,督促河南电力企业加快国家已核准项目的续建和开工,帮助解决已运行但未核准机组的并网运行,支持“疆电入豫”电源项目建设,保障电力可靠供应;支持新能源建设,依托国家推进河南“国家生物质能示范区”建设,支持秸秆发电、风电、垃圾发电、沼气、余热余压、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源项目建设,优化河南电源结构;支持电网建设,协同国家电网公司加大对河南电网投资力度,科学合理核定“外电入豫”输电价格,提高电网运行效率。
中原经济区建设,“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是核心。《实施意见》明确,要确保河南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的电力需求: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电力需求,支持趸售县产业集聚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直供电价,推进新型工业化;保障城乡建设电力需求,解决电力限制报装和供电“卡脖子”等问题,推进新型城镇化;因地制宜实施“机井通电”和“以电代油”工程,保障粮食生产核心区电力需求,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推进中原经济区电力发展方式转变”。《实施意见》鼓励支持河南先行先试,加大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工作力度,推动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独立的输配电价,创新试点方式,扩大试点范围;支持河南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城网改造工程建设,优化配网结构,着力推进城乡电网协调发展;推进河南进一步理顺农电管理体制,稳步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促进电力发展方式的转变。
《实施意见》还就“督促电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全面有效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提升中原经济区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善电力监管工作,促进河南电力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