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市公安局发文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市公安局制定下发《公安机关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夏季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紧盯目标不放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依靠党委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和消防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全市“规定动作”与地方“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细化分工不马虎。各级公安机关要向本地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汇报,提请政府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牵头组织各警种完成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期间各项工作任务。警务督察部门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警务督察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开展督察工作。治安部门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一并开展,督促辖区公安派出所全面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铁路和森林公安部门要做好管辖范围内各类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消防监督职能作用,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令性监督检查任务。对“九小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对社区(村)居民住宅、重点住户进行巡查、走访;组织列管重点单位、“九小场所”负责人和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发动辖区村(居)民委员会安全员、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联防队员、居民楼院治安员,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
抓住重点不松劲。统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电气火灾、“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旅游市场、农村消防安全等8项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市统一开展临违建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消防安全、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分级分类执勤岗位练兵活动、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强化专业技术培训考核、推进联勤联训工作、狠抓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规范执勤战备秩序、加强部队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灭火救援能力。以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媒体宣传报道、宣传阵地建设、社会消防培训为主要渠道,深化社会面消防宣传培训。同时,严格执行公安部消防局《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意见》,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坚持标准不降低。各地公安局分管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身先士卒、率先垂范、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指导专项工作开展,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亲自过问协调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相关警种要密切配合,协调沟通,齐抓共管,全力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和重视,推动政府出台文件明确各级、各部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提请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消防重大问题,充分利用消委会平台,发动行业部门组织开展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要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