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灭火器过期爆炸 消防提醒及时更换维修灭火器
随着全民消防意识的日益提高,作为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工具,各式各样的灭火器已经广泛配置在工厂、机关、学校、宾馆饭店、商场、汽车、火车等各类场所。由于灭火器是压力容器,加之人们对灭火器的使用、维护知识的欠缺和部分灭火器自身质量低劣等原因,灭火器爆炸伤人事故时有发生。
以干粉灭火器为例,一般情况下手提储压式干粉灭火器使用压力1.2MPa左右,相当于12.24公斤力,消防部门的有关试验表明,在空旷的环境下,爆炸的灭火器会使其周边5米之内的人员有生命危险。由于灭火器压力过高、与热源长时间接触、罐体破损、维护保养不到位等原因都应导致灭火器爆炸。
事例:2013年2月,新疆阜康市海尔家电商城内一具灭火器发生爆炸,由于灭火器爆炸时间在晚间所有员工都已下班,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故造成商场灭火器放置点装修以及部分家电受损,直接经济损失万余元。
现场:据商场管理人员反映,前日下午下班前商场内一切正常,今早上班发现灭火器发生爆炸,满屋子的干粉。经检查发现爆炸事故造成商场灭火器放置点周围的墙壁以及部分家电受损,直接经济损失万余元,因是下班时间未造成人员伤亡。
监督人员经过现场查看发现,爆炸灭火器品牌为兰州天河2008年生产的5公斤ABC类干粉灭火器,并在2012年8月在乌鲁木齐安福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进行保养。阜康市消防大队初步调查后立即通知市工商局、质监局对此次爆炸事故立案调查。经咨询有关专家,分析爆炸原因为:发生爆炸的灭火器瓶内干粉在维修过程中未按灌装程序要求对灭火器进行维修,只做充压或根本未进行维修,擦洗干净后直接粘贴维修合格证,造成瓶体内干粉沉淀积压,在一定条件下或环境中瓶体内压力骤然升高,致使气瓶炸裂,造成该起事故。
经过消防人员调查造成灭火器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有:1是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校验、充装和报废,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灭火器继续使用;2是使用者不懂得灭火器的安全常识,私自拆卸或使用过期灭火器;3是将灭火器放置在高温环境里,导致受热膨胀爆炸;4是搬运或移动灭火器动作过猛,产生撞击发生爆炸;5是灭火器产品质量或充装达不到规范要求;6是一些不法厂商把已报废的灭火器回收后重新充装在市场上当做新的灭火器进行销售。
在这里消防人员提醒灭火器使用者,在使用、储存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并取用方便的地方,应避免高温、潮湿和有严重腐蚀的场所,以免灭火器在使用期内腐蚀严重,在检查或使用时发生意外。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修保养。平时检查维护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灭火器修理、再充装应送有许可证的专业维修单位进行。在使用灭火器的过程中,灭火器要与身体保持一定距离并平行,器头和瓶底部两端不得对着人体。若发现灭火器不喷药剂、变型或在地上跳动,都是爆炸的征兆,人员要立即避让。单位和个人报废灭火器要经过专业维修人员的处理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