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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解析

行业资讯admin2013/8/23 10: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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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米高层建筑要建“避难层”

8月15日上午,谢伏瞻省长主持召开河南省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这是继江苏、浙江、重庆之后,全国第四个省份出台此类政府规章。

8月19日上午,河南省消防总队亓延军总队长对记者说:目前全省有高层建筑12900幢,其中已经建成的7364幢,在建高层建筑4652幢,超过100米的116幢。消防检查发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组织不健全,违法违规经营和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国高层建筑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常损失的案例屡见不鲜。

因此,省政府将出台《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计划,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过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出台了《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对照看一看,你家住的高层建筑有哪些火灾隐患?

解读一:何为高层建筑?

高层建筑是指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或者32层以上者,称为超高层建筑。

目前郑州市最高的在建建筑是中原福塔,最高的商务酒店是裕达国贸,最高的商场是丹尼斯百货花园店。

近年来重特大高层建筑火灾案例有:2009年2月9日某媒体新址火灾,造成一名消防部队干部牺牲;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教师公寓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2011年2月3日,造价27亿元的沈阳第一高楼皇朝万鑫酒店发生火灾,B座酒店全部损失,A座楼大部分损失。

解读二:高层建筑消防责任义务如何界定?

《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中,应当研究并协调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应急救援社会联运机制,组织指挥高层建筑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高层建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为本行政区域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配备举高消防车等特种器材。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实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高层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依法规划高层建筑周边的消防车通道,保障消防车通道宽度、间距、转弯半径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服务质量作为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解读三:高层建筑消防非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消防部门要将30层以上或者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监控对象,并负责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预案,组织开展火灾预防和应急收菜演练。

依法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高层建筑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证;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高层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高层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保证高层建筑消防用水,定期维护市政公共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供水设施。单位自行投资建设的给水管网的,应当同时建设公共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供水设施并负责管理维护。

解读四: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物业公司负有重大责任

《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物业公司或者消防管理组织,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保障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在高层建筑每层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疏散路线引导图。

督促业主、使用人做好消防工作,劝阻、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利用广播、视频、公告栏、社区网络等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保养消防安全器材,定期组织火灾预防和应急疏散演练。

高层建筑外墙装饰、装修及广告牌设置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影响高层建筑防火防烟性能和火灾扑救。

解读五:高层建筑如何使用外墙保温材料,设置避难层?

《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的外墙保温材料,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使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使用可燃材料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当设置避难层(间)。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时,应当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者供直升机救助设施。

解读六:高层建筑内不允许设置托儿所、幼儿园

《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老年公寓不应设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当设在首层或者二、三层,并设置单独入出口。

高层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的,应当设置在首层或者二、三层,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设置在其他楼层时,应当保证建筑面积、出口数量、防烟排烟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高层建筑内的儿童活动场所、老年公寓、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客房和医院的高层病房楼应当设置应急疏散路线图,配备移动照明灯具、防烟面具、逃生绳、缓降器等辅助逃生器材,并放置在醒目、便于操作的部位。

解读七:高层建筑严禁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

《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层建筑内及其地下部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高层建筑使用燃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禁止在高层建筑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在高层建筑内使用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设置使用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高层建筑的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违反《河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由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使其不改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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